信件内容 |
本人胡现勇自2018年12月17日在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建五局”)承建的常德保利中央公园三期一标工程上从事水电安装工作。2019年1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,在现场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提前下,本人被安排安装保安亭,在安装过程中,因单位违规作业用挖机吊保安亭,在未确认本人是否安全的情况下,挖机突然启动致使本人摔地受伤,后送往常德第一中医医院治疗,经诊断腰椎骨折(L1)、胸椎脱位(T12)、脊髓损伤(ASIA A级)、腰椎横突骨折(L1、2)、蛛网膜下腔出血、脑挫伤、头皮及唇部挫裂伤。于2019年1月24日转入湖南省中医附一医院治疗,经本人及家属的多次催问,单位未申报工伤,事发至今已近五个月,单位仍未与本人及家属协商解决好工伤赔偿事宜。本人在事故后得知,中建五局于2019年2月28日才获得施工许可证,故中建五局可能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形,同时本次安全事故系由于中建五局安全监管不到位所致,但中建五局未将上述情况告知贵单位,本人有理由认为中建五局可能存有逃避法律责任之嫌,故本人向贵单位如实陈述事故全过程,望贵单位能依法依规的妥善处理本次安全事故,能给到本人一个公平合理的调查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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